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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现在的治安状况

1999-03-15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王玮 我有话说

治安状况的好坏以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升降为主要标志,它取决于社会治安控制能力的强弱和诱发社会治安因素的消长情况。

社会治安控制能力提高,而诱发社会治安问题的因素减少,则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发案率就会下降。

如果社会治安控制能力降低,而诱发社会治安问题的因素增多,则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就会上升。

由于社会治安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因此,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对此表示了极大的关注。那么,该如何看待今天的治安状况呢?

柳州市委书记蒋纯基代表、伊春市市长吴杰凯代表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认为,治安形势总体上还是稳定的。1998年,刑事案件的实际上升幅度被控制在10%以内,没有出现大幅度上升的局面。199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很大成就。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坚持严打方针,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严打斗争和专项治理工作,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活动主动进攻的态势,大力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有力地推进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逐步落实。

他们认为,在对社会治安状况的分析判断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就是居民的安全感。它是指特定区域的人群对直接影响自身安全的治安问题的反映。近年来,常常可以听到人们对于安全感的议论。

居民安全感很重要,但也有局限性。他们说,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一般是暴力性案件,如杀人、抢劫等;再有就是多发性案件,像入室盗窃、街头打架等;还有治安灾害事件如火灾等。这些都是影响社会治安状况的重要因素,但这却不能包容全部的社会治安问题。一些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重大犯罪活动,一般对公众并不产生心理压力。比如金融犯罪、走私犯罪等。另外,居民的安全感系数有时会有一定的盲目性。我国一个治安状况一直比较好的海滨城市,去年有几个案子未能及时侦破,结果被传得沸沸扬扬,使当地群众和过往人员的安全感大打折扣。专门机关测评治安状况有一套指标体系。居民安全感是一系列测评治安状况指标中的一个重要指标,是一个应给予高度关注的指标。1998年我国城镇居民的安全感与以往相比,没有出现大的变化。

两位代表指出,这一局面是在诱发社会治安问题的因素仍大量存在、社会治安控制能力相对不足的情况下取得的。当前,我们正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治安形势,这是与我国经济大发展、体制大转轨、社会大变革的特定历史背景密切相关的。一方面,社会治安控制力量相对不足,警力十分紧张,而且群众支持的力度减弱,有些案件由于取证困难,也影响了打击罪犯的力度。社会治安辅助力量有所减少。过去有治安联防队,是由企业出钱支持的。现在由于许多企业面临着经营困难,无力承担费用,许多治安联防队名存实亡。一些基层治保会也处于这种状况。另一方面,社会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而原有的社会管理机制已经难以适应,社会管理方面的漏洞、空隙增多。像城乡结合部的治安控制力量明显不足,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也十分突出。所有这些诱发社会治安问题的因素使我们面对现实不能有丝毫的轻松。

说起治安状况就不能不谈谈治安工作的情况,两位代表谈到,因为公众对于治安状况的担忧,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对治安工作的不满。特别是一些执法人员不能秉公执法、耍特权、侵犯公民权利等行为在人民群众中反映比较强烈。

去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政法队伍中进行了集中教育整顿,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办案、权钱交易、刑讯逼供、官官相护、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问题。代表们谈到,在这场力度大、范围广、时间长的集中教育整顿中,各地普遍考核考察了政法领导班子,对问题较多、软弱涣散的班子进行了调整,同时提拔了一批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使各级领导班子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全国共复查各类案件722万多件,及时纠正了一批有问题的案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乱纪的政法干警,清退了一批不适合从事政法工作的人员;清理违规存放和“三乱”资金10.08亿元,赃物90970件,清退占用的交通、通讯工具11822件;制定了一批便民措施,密切了警民关系;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商活动和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决定,认真清理所办公司,199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了任务。

安徽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张辉代表、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专员杨喜军代表认为,去年政法战线教育整顿工作取得了成绩,但要巩固、继续,要使政法队伍成为人民信赖、拥护,社会依靠的重要力量,把高大形象树立起来。

他们还认为,应该动员各界力量、广大群众抓治安,现在动员的力量还不够。另外对犯罪打击的力度还不够。

199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继续狠抓严打这个首要环节,对学校周边地区、铁路重点路段、工矿企业周边地区的治安环境进行重点治乱。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犯罪要严厉打击。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要在城乡基层单位尤其是城区全面开展。继续做好跨世纪政法队伍的建设,坚持从严治警,对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理不适合做政法工作的人员,把政法领导干部交流制度作为反腐败的重要措施全面推行。

1999年,是我国发展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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